客户咨询:IEEPA对等关税政策解读与应对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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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日,美国特朗普总统签署两项行政令,援引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(IEEPA)实施新政。最新实施的对等关税要点如下:
- 针对所有进口美国商品的10% IEEPA关税将于美东时间4月5日凌晨00:01生效
- 附件一所列国家和地区自美东时间4月9日凌晨00:01起将面临超过10%的附加关税
- 已在生效日期前完成装运的在途货物,入关时无需缴纳新增关税
图片来源:白宫
据我们所知
以下商品免除IEEPA对等关税:
- 个人使用和人道主义商品:如个人使用商品、食品、衣物、药品和信息材料的捐赠,符合50 U.S.C. 1702条款。
- 已经受232条款关税限制的产品,包括:
· 钢铁及其衍生品
· 铝及其衍生品
· 汽车及其零部件
- 附录 II中列出的产品,包括:
· 铜
· 药品
· 半导体
· 木材
· 某些关键矿物
· 能源及能源产品
- 来自受“第二栏关税税率”(古巴、朝鲜、俄罗斯和白俄罗斯)国家的商品。
- 未来将受第232条款措施约束的商品。
特定国家考虑因素
- 加拿大和墨西哥:
- 在IEEPA边境条款发生变化之前暂时豁免。
- 非《美国-墨西哥-加拿大协议》(USMCA) 商品,将在IEEPA边境措施解除后,征收12%的关税。
- 美国内容豁免:
- 含有至少20%美国内容(在美国进行实质转化)的商品可享受豁免。
- 第321条小额豁免:
- 除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的商品外,在美国商务部建立征税系统之前,其他商品仍享有豁免权。
SEKO物流的指导意见
此情况发展迅速,SEKO物流团队正在实时监控最新动态,确保我们为客户提供最及时的信息指导。随着若干国家准备在未来几天或几周内宣布报复性关税,我们已经制定了计划,以确保您的货物不受影响,继续顺利运输。更多细节将很快发布。
采取行动:与此同时,您可以安排与我们专家团队的免费咨询,确保您的供应链顺利运转。
如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您的SEKO物流代表,或通过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:lianxi@sekologistics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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